星期一, 1月 19, 2009

大字報


今早,在油塘地鐵站月台的廢紙回收箱上,赫然發現一張A4紙大小的大字報。製作粗陋的海報上貼上當事人的三張照片,其中一張刻意加工,使少女變得又肥又矮,字句極盡詆毀之能事,包括恥笑她拿綜援,還有更不堪入目的詞句,不記也罷。
這種不要得的大字報,活該拿去循環再造,嘗試撕下來,但黏得牢牢的,連回收箱上的標誌也撕掉一部分。一來真的會遲到;二來怕洶湧而上的人以為我是當事人/肇事者,又以為我在破壞公物,於是不顧而去。
(聊天時提起,長輩建議我應該向站長報告,由他們處理,不要擅自撕下,當時自己實在有勇無謀。)
看來那個女生與人結怨甚深,若非如此不會貿然用上大字報這樣激烈的表達方式。不過大字報並非尋仇專利,示愛也會用得上,說感動嗎?往往只是張貼者的一廂情願。
N在大學時認識一群朋友,平時都是大夥兒出來玩,其中一個男生對她有好感,可是她對他並無特別感覺,男生也沒說甚麼。
只是他的思維非常特別,有一段日子找不到她,結果用最獨特的方法示愛,令她現身……

N與好朋友R同住一區。某日R的家人上街,赫然發現在人來人往的超市外牆上貼了有N的照片之大字報,上面只有一句「婚or分?」,嚇得她立刻打電話給N,並撕下大字報。
大字報不但在她們住的社區到處張貼,朋友陸續打電話給她,報告港九各地都有大字報的蹤影,結果 N為避開他,連電話號碼都改掉。
(雖然同住一區,但我竟然由頭到尾也不知道,是我走路太匆忙了嗎?)

這件事是N在舊同學聚會告訴大家,原來其他人也有被人滋擾的經歷,差在沒有被人貼大字報而已。
雖然傳統智慧告訴我們要帶眼識人,可是人心難測,防不勝防,還是廣結善緣,求神拜佛,祈求此生不要變成大字報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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