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20, 2009

尊重死者,請說真相

遺體,台灣又稱大體,零六年台灣機構舉辦的人體奧妙展,稱展出的遺體「大體老師」。
筆者有時寫「大體」,但香港人未必習慣用來稱呼遺體,因此與「遺體」交錯使用。
請說出真相 19/2/2009 繆美詩
am730】兒子死後遺體還不知去了哪裡,那種憤怒可以理解,那不是割下便可丟棄的盲腸,而是一具「遺體」。
十 幾年前,社會普遍仍然以「屍體」稱之;只有化好了妝,打扮妥當預備出殯的屍體,才會叫「遺體」。現在越來越多人統稱為「遺體」,這就是有別於在荒野發現的 動物「屍體」,隱隱給予死者多一份敬意和尊嚴。然而,是否有人嘴巴說「遺體」,骨子裡卻把一具具遺體視為盲腸,棄之不足惜?
東區醫院主責殮房運作的,居然一直甚少到殮房,遑論任何監督。上司從不出現,也就難怪下屬幾近任意妄為,膽大包天至向警方撒謊胡扯,累警方勞師動眾到堆填區撲個空。大批警力,再加上甚麼委員會四十多個鐘頭會議,煞有介事的「調查報告」,結論竟然是──「人為錯誤」!
人為?好!哪個人?交出來!不知道,不過以後會如何如何改善……
觀乎殮房那幫人的表現,社會的要求已由「專業操守」退步至只講求有良心,實在蒼涼不已。可惜事情已經鬧大,否則,不動聲色滲入臥底,看這理混帳平日如何「工作」,可能更有收穫。現在,大家只希望有人會被嬰兒母親的控訴所感動,勇敢站出來,說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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