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25, 2010

可恨的醫管局

瑪嘉烈無陰功炒智障工頂罪 24/10/2010
【太陽】由周一嶽率領的食物 及衛生局,延續道歉後錯照犯的作風,醫院管理局轄下瑪嘉烈醫院被揭發上月將一具嬰屍擱在室溫環境三十八小時,涉事員工立即遭外判公司解僱。事件曝光後,有 醫管局前線員工及退休執屍隊人員均替被炒員工抱不平,質疑醫管局及外判商未有調查結果前便即炒涉事員工是找代罪羔羊「祭旗」,有院方員工更爆出被炒員工是 智障職員,在原崗位做同一工作已七年。有前執屍隊隊員憤指:「殮房任何時間都無可能無主管在場,如果醫管局殮房係咁就係制度有問題,未查清楚就炒人好無陰功。」

瑪嘉烈醫院發言人前晚回覆本報查詢指出,嬰屍被「暴棄」於室溫環境至翌日才被發現的原因,是一名外判員工未有按指引將遺體放入雪格,亦未有將「要求收取遺體表格」放於指定位置供殮房職員查核,事發時由於為非辦公時間,因此殮房沒有醫管局員工接收嬰屍。

同事讚被炒員工勤奮
可是,一名退休執屍隊隊員昨不滿地向本報透露,根據以往工作經驗,無論是醫管局醫院殮房還是其他政府公眾殮房,任何時間也有殮房主管當值簽收文件及接收遺體,若有人將遺體送到殮房而主管不知情,責任應在殮房方面。

不過,醫管局發言人昨確認公立醫院殮房在非辦公時間是無人當值,負責運送屍體入殮房的員工須將屍體直接送入殮房停屍雪格內,並要放下有關文件由殮房 職員上班後跟進。對於醫管局的回應,該退休執屍隊隊員大感費解,更指果真如此的話,事故最大責任便在醫管局,他說:「非辦公時間就無人收屍?公眾殮房唔會 咁,如果醫管局殮房係咁就係制度有問題。」

瑪嘉烈醫院一名前線員工向本報稱,事件昨曝光後,院內同事議論紛紛,有指被解僱員工是智障人士,在瑪嘉烈醫院及外判公司工作近七年,一直盡忠職守及 沉默寡言,勤力之餘也照足程序辦事,認為他為免嬰屍著涼,為嬰箱蓋布更顯是「有心人」。院方人員質疑醫管局以往「淥熟B」等醫療失誤都無人被炒,今次卻由 外判公司即找代罪羔羊並不公平:「被解僱人士即使有錯,但佢似係知道自己係智障職員,過往好少講野而專注做好同一項工作,又沒有錯誤紀錄,錯一次就炒實在係無陰功啦!」

周一嶽丟低事故外訪
據悉,瑪嘉烈醫院已完成今次事件調查,現正預備向醫管局總部提交報告。事發後,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外 訪,未有親自處理事件。對於未有報告已有人被「祭旗」,署理食衛局局長梁卓偉昨強調,外判公司將涉事員工解僱是外判公司人事安排,解僱行動與醫管局無關, 食衛局亦不會評論。本報前日及昨日曾就事故及解僱員工事宜向該外判公司查詢,但至昨截稿前未有得到回應。


狡辯無隱瞞:死者父親想低調
周一嶽率領的公營醫療機構內殮房,一周內先後被揭發(當刂)錯屍及亂放嬰屍醜聞,署理食 衛局局長梁卓偉昨對瑪嘉烈醫院亂放嬰屍事故深表痛心,指當局已執行一系列改善措施,但殮房事故仍一再發生,各部門也有反思需要。對於醫院管理局未有主動公 布這宗在上月初發生的事故,梁卓偉解釋是嬰兒父親希望低調,不公開事件是免令嬰兒家人更加傷痛。

醫管局兩周內交報告
梁卓偉昨除表示對瑪嘉烈醫院今次事故感痛心外,並再次向嬰兒父母致以最深切慰問。他指出,事故反映有人為 錯誤或遺漏,食衛局已責成醫管局在兩星期內完成調查報告,強調事發後有關方面已即時通報醫院管理層及醫管局總部,不存在隱瞞。梁又說,當局須根據指引決定 是否發新聞稿公布事件,由於嬰兒父親希望低調處理事件,且要顧及為人父母者嬰兒夭折後的感受,因此未有對外公布事件。

對於殮房事故一再發生,梁卓偉指當局已執行一系列改善措施,可是再發生今次事故,各部門有需要反思,並提醒殮房工作員工須小心和嚴謹執行工序,因為 有親人離去時家人已很傷心,若有員工出錯,不但對死者不敬,更令死者親人非常難受。瑪嘉烈醫院今次事故是在嬰兒父母最傷心時刻發生,打擊實在不小,而即使 牽涉事件的外判公司員工已被辭退,醫管局盡快完成調查才是對死者家人最好的交代。


聘智障人士處理遺體不恰當多個志願組織負責人均認為,智障人士本身已經很難就業,若因做錯事被解僱,便難以再找工 作,可能需要志願機構協助求職。鄰舍輔導會總幹事董志發認為,處理遺體工作涉及辨認等複雜程序,不應交由智障人士處理。香港復康機構工場導師會主席余志明 亦指,很多外判公司都聘用智障人士,期望進一步減低營運開支,但智障人士應變能力相對較低,未必能獨立處理工作,需要上級從旁提點。

勤力專心 應變力弱
余志明擔心,今次發生智障員工處理嬰屍不當事件,短期內會打擊智障人士就業機會。加上政府明年推出最低工資,部分僱主已打算解僱智障人士,「整體下年就業情況唔樂觀,加上發生咁0既事,一定會有影響。」

董志發則認為,聘用智障人士的好處是他們很勤力,做事很專心,但敏銳度及應變能力較低,需慢慢學習,「只要有步驟畀佢跟足來做,做一尐簡單、直接工 作就適合,例如餐飲業、沖奶茶等,可以做得好好。」他指,被解僱的智障人士可到志願機構求助,以找尋合適工作。他建議香港倣效外國一些國家,立法制訂私營 機構聘請員工必須有百分之二至五為智障或殘疾人士,並向機構提供稅務優惠,以增加弱能人士的受聘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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