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28, 2009

身心健康標準

亞健康門診﹕身體和心理健康的標準 13/9/2004
【明報】談「亞健康狀態」,一定要先了解健康的概念。

因 為過去在醫學界有一種常識性的固定認識﹕一個人的健康僅僅是沒有疾病或虛弱。早在50多年前,世界衛生組織就糾正了這樣的觀念,把健康定義為﹕身體無疾 患,身心適應力良好,社會適應力強。現代人都相信,健康人除了應具備生理健康特徵,例如眼睛有神,呼吸從容,二便正常,脈象均勻,形體壯實,面色紅潤,牙 齒堅固,雙耳聰敏,腰腿靈便,聲音洪亮,鬚髮潤澤,食慾正常之外,還應該具有心理健康。

甚麼是心理健康的標準呢﹖我比較贊同馬斯洛提出的十條標準,用通俗的語言描述這十條標準是﹕
(1)充分的適應現實社會的能力。
(2)充分了解自己,對自己充滿自信。
(3)在人生的不同階段都能給自己提出切合實際的目標並實現。
(4)與現實環境保持接觸。
(5)人格完整、和諧,即﹕有一種穩定的心理狀態。
(6)善於從生活工作中總結經驗。
(7)良好的人際關係。
(8)有適當的情緒發泄和控制。
(9)有很好的特長和個性的發揮。
(10)恰當滿足個人的物質和精神需求。

「亞 健康狀態」被歸納為3種減退﹕活力減退、反應能力減退和適應能力減退。為此,首先應增強對亞健康狀態的認識和重視,自覺調整生活和工作方式,保持健康、樂 觀向上的心態,開展適度的體育鍛煉。其次,對已進入或即將進入亞健康狀態者,通過必要的保健治療、飲食、心理等調養,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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