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2007 潘麗瓊
【頭條】最近我為母校編寫一本訪問錄,採訪猛人舊生。我問「人」是否可以貌相之時,其中兩位給我完全相反的答案。
人稱「柯大俠」的恒生銀行副董事長柯清輝說:「我在銀行三十四年,閱人無數,培養了很強的第六感,鑑貌便知這個人是否可靠。有些人五官配合,看得舒服。我讀大學時已看相學書,又讀心理學,幾十年來,看人雖不中亦不遠矣!」令他耿耿於懷的一次失手之作,並非看錯人,而是他一時動了惻隱之心,結果幫倒忙。
「我在觀塘分行時,遇上一個客,一看便感到他將會很不順利。但我自覺應有benefit of the
doubt(疑點歸於被告),一心想幫他做生意,又想培養長期客戶,結果愈幫愈忙!」
我拿這個故事去問副刑事檢控專員陸貽信,他在不少大案,如屯門色魔案、元朗白沙村女童姦殺案擔任主控,或金鐘地鐵縱火案、入境處縱火案以至最近的徐步高死因研訊主任,他一樣是閱人--尤其是犯人--無數。
我問他賊人是否有賊樣?他毫不猶豫地搖頭說:「任何人都是複合體,可以做好事,也可做壞事,人是半透明的,在黑白之間浮沉。」我跑法庭新聞時,親眼見過不少重犯,譬如拒絕美國政府引渡的「蛇后」大姐萍,外貌只是一個敦厚的肥師奶。
不過,柯清輝所說主要是事業上的成敗,要看往績、儀表、氣色及人緣。來到法庭,哪管你的相貌和人品怎樣,一念之差,一時衝動,也可犯下彌天大罪。所以,兩種閱人之道,各有其微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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