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變身做考古學家,挖掘遺址正是家中。
(別擔心,只是一個比喻而已,意指無論我找甚麼也要挖掘一番。)
如果我住公屋,現在房間的狀態老早被人扣滿分,被房署收回單位。
滿眼望去物件堆積如山 ,千禧年堆到現在,人人都頭痛(包括我),很想很想棄之而後快。可是拿上手的都是寶啊!那些未看的書,精美書籤、明信片、藝文單張、在阿麥書房捧回家的刊物、《明周》Book B、《飲食男女》雜誌……實在有錢都買不回喔!
不過有些東西,留下不是,棄也不是。
陳慧琳的物品:大部份是96-03年的剪報、彩頁,三大本剪報集,還有任Epson代言人時的宣傳品。有沒有好心人收留呢?實在不忍心這樣對待她呀!
中學教科書:巴不得一把火燒掉!但頃刻就給「且慢,留著以備不時之需」的念頭技術性擊倒。
信紙:中學時買的信紙,未用過,現在都沒有寫信對象了,但沒有理由浪費呀!
念舊的人,做事永遠不得瀟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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