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9月 30, 2010

2010長沙灣街坊福利會盂蘭勝會(一)


是日農曆七月廿三,第一天晚到,破地獄已經完結,到處拍些照片。




可能是第一天,左右兩邊大香的八仙造像眼睛蒙上白紗。








經台佈置成五姥壇。


寶旛。




 









十分有趣的無國界無教派許願架。


















戲棚外的小食檔。






招魂幡下香火鼎盛。

星期三, 9月 29, 2010

二O一O庚寅年新界東中秋綵燈會︰河北雜技魔術篇

今次河北雜技集團魔術團派出全男班表演,雖然比較寡,但十分懂得挑起觀眾熱情。





高椅最能掀起觀眾情緒。


喜歡志得意滿的魔術師,具表演者應有的自信。


最後一項地圈表現平平。

延伸閱讀
二O一O庚寅年新界東中秋綵燈會︰花燈篇
二O一O庚寅年新界東中秋綵燈會︰朝鮮族歌舞篇
二O一O庚寅年新界東中秋綵燈會︰河北雜技魔術篇

星期二, 9月 28, 2010

陳雲《am730》新專欄<轉角>

自從《am730》七月中失去《阿呢》後,由衷喜愛的唯有星期三和星期五的飲食版,還有梁文道、甘小文和林娉婷。
真想打聽誰人邀請陳雲寫專欄。身為小讀者不是沒有盼望過,但覺有些異想天開,今天一於貼文慶祝。
                 

孔明燈 28/9/2010 陳雲 

【am730】中秋夜自上水坐車回沙田,車窗外望,孔明燈在天際飄,自南向北,一路不絕。大陸工廠製造的便宜貨,往往令風俗失真,今日的孔明燈像肥皂泡一般的輕賤,誰都可以隨便放幾個上天。

孔明燈如孤星,要孤要高才好,太多便是胡鬧。舊時孔明燈製作艱巨,要待到隆冬農閒之際,幾個男人無事,便拿竹篾、棉紙或布袋做燈身,用鐵線紮燈座,棉線做燈心,蘸上火水點燃,幾個人按住,之後便一飛沖天。如兒童放紙鷂,大人放孔明燈,只用來玩,不祈甚麼福。

祈福要到廟堂,或者當天燒香稟告上帝。這些年有人時興在燈上寫字祈福,或者將祈福字句寫在字條上,拋擲上樹,只顯示近年識字的人多了,卻沒了信仰,也不懂得開口說話,向神靈親自稟告。

兒時的孔明燈,見於冬夜,從大埔點燃,飛越高山,冉冉來到我八鄉山村的上空。一盞兩盞暗紅的孤燈。燈光明滅,如火星,隨風之向,有時從西向東,有時從東向西,令人迷惑。漢朝稱火星為熒惑,有熒熒火光,眩惑人心。

《晉書.天文志》說預言朝廷興亡的童謠是熒惑星化身為紅衣小兒所授:「凡五星盈縮失位,其精降於地為人。歲星降為貴臣,熒惑降為童兒,歌謠嬉戲……吉凶之應,隨其象告。」《丹鉛雜錄》說:「史謂童謠乃熒惑星為小兒造謠。」孔明燈漫天飛舞,之後紛紛下墜,是凶險之象。

孔明燈又名天燈,傳說是諸葛亮發明。諸葛亮被司馬懿困於平陽,無法向外求援,便造大燈籠,底部繫以字條,算準風向,內燃火,灌以熱氣飄出。又說燈籠外形如諸葛亮戴的帽,因而得名。

然而,《三國演義》中,並無孔明燈,只提過孔明在八月中秋用七星燈祭天延壽,見第一百零三回《上方谷司馬受困,五丈原諸葛禳星》。

李約瑟也考證出,元朝太宗(窩闊台)年間,西元一二四一年,蒙古軍隊在李格尼茲戰役(Liegnitz)中用過龍形天燈傳遞信號。

孔明燈大概如很多傳統工藝一樣,乃無名工匠所造,曆代改良。說是諸葛亮發明,我看是除了紀念蜀漢丞相工巧多智之外,也因為諸葛亮的名字,諸葛名亮,字孔明。

星期一, 9月 27, 2010

爭屍事件判決

爭屍案判繼室處理夫遺體 23/9/2010
【蘋果】七旬老翁08年10月在屯門醫院病逝後,因繼室與正室所生子女為爭領遺體紛爭,致他死後接近兩年仍未能入土為安。醫院管理局鑑於屍身開始腐化,早前介入要求法庭頒令處理屍體。繼室昨在法庭承諾會在限令的14日內領取遺體,得以在中秋節解決這場糾紛。

死後兩年未辦後事
原告醫管局,被告為78歲老翁文燦的遺孀吳麗菊。文伯與元配育有四子三女,自元配死後,他於04年與來自內地的吳結婚。文伯08年10月31日因膀胱癌於屯門醫院逝世,兩房爆發爭屍。文伯子女去年放棄領屍,但吳亦沒有辦理後事。

法官區慶祥指,法庭希望能對文伯作出妥善、最快及最尊敬的安排,指今日正值中秋節,更應從速處理。惟吳在庭上多番不理法官提問,自顧發洩寃屈,說話時夾雜濃厚鄉音,連珠炮發指法律對她不公平,又指正室子女扣起文伯身份證,須法官多次打斷其講話及提醒她在法庭應有的禮貌。

吳最終表示已經排爐進行火化,承諾會領取文伯遺體。法官遂應醫管局申請,限令吳於14日內領取文伯遺體,否則醫院可交予文伯的子女處理。

醫管局回應指,局方自08年底一直居中調停兩房的爭屍紛爭,先後去信雙方17次,致電吳逾百次仍未能解決,為使文伯能早日入土為安,別無選擇下交法庭處理。

案件編號:HCMP1286/10


屍體長留屯門醫院 高院命遺孀領屍安葬 23/9/2010
【明報】屯門醫院2008年發生母子爭屍案,紛爭長達一年多,涉案老翁屍體已開始腐化,醫管局早前介入,高院昨應醫管局要求,下令死者遺孀14日內必須領屍,否則屍體會交給死者兒子作殮葬或火化。遺孀聞言高呼「對老公不離不棄,一星期內已可領屍」。

屯門醫院發言人表示,為使死者早日入土為安,醫管局會遵從法庭指示處理遺體。

醫管局代表昨日在庭上強調,屍體無法解決是嚴重問題,雙方爭拗不應影響安葬。法官亦同意不應以屍體作注碼,希望屍體可盡快下葬。

遺孀吳麗菊表示,已為丈夫排期火化,相信一星期內可領屍,並在庭上承諾「對老公不離不棄」。涉案78 歲老翁文燦與元配育有4子3女,元配去世後文翁與內地婦人吳麗菊再婚。

母子爭領屍擾攘近兩年
08年10月患膀胱癌的文燦於屯門醫院去世,其子女與吳麗菊先後到醫院要求領屍,事件拖拉一年 後子女終放棄,吳麗菊其後成為遺囑承繼人,並以妻子身分獲領屍優先權,但她未有出現辦理後事。她報稱因子女沒收了丈夫的身分證而被阻撓。紛爭擾攘逾20個 月,醫管局今年7月終入稟高院。
【案件編號:HCMP1286/10】

星期日, 9月 26, 2010

小熊人擂台賽︰如果做左男人之後,最想做的一件事

我是女生,因此今期「小熊人擂台賽」的題目是「如果做左男人之後,最想做的一件事」。
韓國流行劇場版音樂錄影帶,朴志胤《I'm a man》也不例外,結局挺嚇人︰


我想走遍全世界女士止步的宗教場所。
能否去得到是一件事,但不管是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猶太教印度教原始宗教……總有一些場所只限男性進入,每次聽到都很鬱悶。
在香港生活的女性無疑比許多地方的女性幸運,然而遭遇此類阻攔,即使口裡不說,行動也等於告訴自己︰對不起,你是次一等的、你是污穢的、你是不祥的,所以你不能玷污我們的聖地……種種毫無根據的指控,就只因為我是女性?
宗教是人類文明的產物,當中少不免滲入人的意志。若不能對世上另一個主流性別持平待之,任這個宗教再崇高、再偉大、最能贖罪、信者得救又有確據,對不起,我還是不會加入。
即使人類走過數千年,今天可以上天下地,核彈多得足夠毀滅地球無數次,一些文明內核仍然停留在初民社會。
鄙人只是欠缺宗教細胞的一介草民,宗教改革這樣責任天大的事還是交給智者去辦吧,所以我只要可以易性觀摩宗教場所的奇想就夠。不然就有如力爭女教師著褲權的鄺老師那樣,明明是做一件造福女性的好事,卻被某些教育界人士指責破壞規矩了。

星期六, 9月 25, 2010

二O一O庚寅年新界東中秋綵燈會︰朝鮮族歌舞篇

追月夜山長水遠去大埔綵燈會,主角當然是河北雜技,只是整個晚會三分之二都是吉林省長白朝鮮族自治縣民族歌舞團表演,有朋自遠方來,先介紹他們也不為過。
對唱歌跳舞樂器表演的熱情向來不及雜技,所以全晚都是這類表演,會突然發現北韓《阿里郎》團體操好看十倍(廢話)。不過難得表演者中秋佳節千里迢迢與眾同樂,應該掌聲鼓勵。
片段只收錄舞蹈及筆者比較熟悉的歌曲,因為沒逐一記下項目名稱,部份唯有自己瞎編︰
 
 





筆者比較喜歡的舞蹈,名堂自己亂改。



對這首《江原道阿里郎》比較陌生。
宋大哥懂得炒熱氣氛,一位伯伯更聞歌起舞。


《大長今》主題曲韓版及國內版。


等了一整晚終於聽到正宗《阿里郎》了,朝鮮族表演不唱《阿里郎》總是有所欠缺。
剛看完櫻庭一樹《糖果子彈》,始終難以理解為甚麼一首歌詞恐怖的流行曲可以家傳戶曉、廣告商喜歡用來推銷商品,直到此時重溫《阿里郎》終於明白這種奇怪現象。
《阿里郎》旋律動聽、容易瑯瑯上口,原來歌詞卻是詛咒負心人,一群人合唱難道不像集體詛咒嗎?如果我早懂得韓文只怕不會那樣鍾情。
六人組獻唱的第一首歌是《紅太陽照邊疆》,實在革命得受不起。



壓軸表演,因為記憶體已滿分開兩部份。

星期五, 9月 24, 2010

二O一O庚寅年新界東中秋綵燈會︰花燈篇

個人偏見,雖然沒有傳統手作花燈略嫌不足,但大埔海濱公園的花燈較對味。














回歸塔下的天鵝湖。




雙雙對對。


鴛鴦戲水。












可愛的人偶。























怎麼又拿世博海寶出來搶鏡呢?


大埔區議會贊助的花燈。






看到菱角花燈,才想起同事送的菱角擱在公司未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