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官之死 余志穩 5/8/2010 陳勝藍 壹周刊1065
余志穩,社會福利署前署長。他好像什麼都比別人遲,三十歲才當政務官;年輕時沒錢買車,後來有錢了,卻也老了,應付不到香港的交通,「今時今日我都無車無牌。」本月中便滿六十一歲的余志穩說。
人稱好官,可惜升職也比人遲,「第一次升職已經被人爬頭,之後每次都有人跑出,我跟大隊,有時落後大隊。」誰爬過他的頭?「名單好長,你想從哪裡算起?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吧,當年我倆都在Assessment Office,他低級過我。」
服務政府三十年,最後兩年吃D4俸祿,卻署任D6的社署署長,直至退休仍沒升正。政府用蔗渣價錢買燒鵝,好過去搶,「我每次升職都比人慢,已經習慣了,所以那次期望不是很高。根據往績,看高我一線,加快升我,不會出現在我身上。」
為人隨隨便便,連名字也來得馬馬虎虎。曾祖父是英國人,姓Fisher,因此子孫姓余(魚),這點人所共知。「名字則可能音譯,我的英文名是Stephen,便叫志穩!」
目前休假,本月底正式退休,史提芬費沙先生選擇這個時候透露D4摸頂之謎。
政務官晉升委員會主宰升級,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擔任主席,記者問余志穩,哪裡得罪了她?
我無得罪她,未曾跟她共事——我都想有陰謀論,可以解釋自己疑團——當時我還有兩年,如果第一年唔升,根據公務員常規,少過十二個月不能升職。我本來有機會,實質來說,機會幾大。
張
建宗(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社署署長上司)大力支持我,他知道我只有一次機會,所以(報告)寫得我好好,他覺得我應該升。我可以說,張建宗是我的支持者;俞
宗怡不是我的支持者,我們不是深交,我沒跟過她,又不是她馬房,但你話(升職失敗)因為話俞宗怡一個人,我不相信,must be個委員會。
委員會有哪幾個成員?
我沒留意,可以查到,但我從不追究這件事,事實平反不到,我直情無睇(名單),直情唔想知。點解要知?要知道這個同我friend,那個唔friend?
原因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個別事件,即是說,委員覺得我這個人不是很持平,不是正常公務員般把關;推政策時,有時踩過界,有可能不惜令其他同事感情上有些不好受,我也要堅持,令同事——尤其高層同事——覺得我不是自己人。
少數族裔
就是種族歧視條例,他因此踩過哪幾位高官條界?
我唔想講名,總之有啦,正如你做《壹週刊》,隔籬幾組成日踩你,相片唔掂,寫又唔掂。當時我請其他部門向少數族裔解釋政策,但請得多,對方便說:「你成日針對我地!」尤其教育局:「我做緊教育教革,好多野做o架!少數族裔咁小事,成日搵我黎搞,有心留難我嗎?」
傳統英國公務員觀念要持平,要有分寸,他們覺得我做埋出面社工的工作;我本應持平,幫政府解畫,反而帶班人去煩其他同事,要他們解畫,似乎唔係好持平。醫療又係咁,教育又係咁,你的條例草案大晒?唔只你做野緊要,人家做野都好緊要,點解要人更改政策就你?
種族歧視條例內部爭議太大,影響每一個部門,墳場也受影響,因為香港有些墳場用種族區分,所以壓力來自每個部門,踩晒所有人。他們覺得:「呢條友幫少數族裔多過替政府把關,呢條係自己友?」
我在政府有個問題,有些同事覺得我做事講信念、原則,多過保持公務員中立;我的熱情有時蓋過公務員把關、持平的原則,他們覺得我有時過了火位,這是好大問題。我也承認,有時同事合理地認為我不是跟他們站在一起。
我搞賭波也有爭議,現在馬會、政府五十五十分賬,但那時馬會不肯,庫務局負責跟馬會談判,我的角色是協調,但他們認為我沒有給馬會好大壓力,覺得我不是完全幫政府。
市區重建
他在規劃局搞市區重建,壓力更大,民主黨、民建聯要求賠償同區同面積五年樓齡的樓價,政府只願賠十年樓齡的,余志穩建議七年。
我
的策略是,政黨改變不到,我要居民出來支持我,由他們告訴政黨七年都收貨。我向街坊解釋,你叫一四七索,三飛,現在上家打隻出來,你食三番;你死都唔食,
一定要自摸滿胡先食,你估你食梗?如非七年,政府會收番,今鋪唔食,要等下鋪,下鋪都未必一定食得出。結果居民收貨,立法會通過。
壓力來自其他部門,例如庫務局、地政署,日後無論市建局或政府收樓,都要賠七年,無限量咁多錢。政府的壓力不是來自出面,卻是內部,而政府不是一把聲,裡面好多聲音:「喂,似乎你讓步讓得太多,太過順從民意,他日政府好難做!」
余志穩在社署埋齋,壓力也不在小。
通常我做的位都不是飛黃騰達,或者坐係度就會上位,通常都是豬頭骨,睇下你條友去到掂唔掂,唔掂就由得你死,掂就由得你繼續做。剛到社署,風頭火勢,社福界爭取整筆過撥款,幾百人包圍社署,但我覺得是好位,因為我搞掂了整筆過撥款,工會無出聲,社福界收貨。
我是不是太過幫社福界,要政府拿太多錢出來?有可能係,但局長(張建宗)也支持,不是我個人決定;我應否硬尐,唔好建議咁多錢?但我覺得社福界需要多尐資源喎,每個部門首長都有責任為自己業界爭取資源,你做教育署,唔幫學校,反而幫出面的人打壓學校,無理由吧?
無咁偉大
父母官的下場通常好不到哪裡,委員會便否決了他升職。余志穩為民請命,賠上仕途,贏得掌聲,人稱好官。
是不是純粹因為種族歧視條例?我不知道,有可能他們忍了我幾十年。有好多人覺得,這個人就算退休都不值得升正署長,可能講番十年前,五年前,三年前,做市區重建唔定,做民政局唔定,乜都唔定,我俾唔到理由你,這是最衷心的答覆。
我不是有意犧牲自己去為民請命,我無咁偉大,只是我的處事方式令我不能升官,我要接受,但這不是幾年前的主觀預計。可唔可以(仕途)期望高少少?可以;可唔可以說這是好合理的期望?哪有合理的期望,升你就升你,唔升你就唔升你!
可曾後悔當年讀畢社會學碩士、博士,三十高齡走入政府?既然不會做人處事,當學者好過當官吧?
我當然是老,其實我本想入學術界,可惜當時沒開新位,考AO囉,一考就中,一做三十年。如果早幾年入政府,好彩便最多升多一級,不好彩便像現時一樣,我寧願要那幾年大學生活。
我未做過學者,我不知道,大學也有好多政治。政府是否好適合我?我唔夠其他人叻,我盡本分,臨尾當上署長(署任),都已算叻。適唔適合?可能在大學開心一點。
如果我唔識做人,就做唔到三十年,好多同期入去的AO,幾年後便離開,他們就是唔識做人;我只算是唔係好識做人,而非完全唔識。
小心女人
當年余志穩擔任民政事務局副常秘,跟局長何志平、常秘李麗娟組成余所謂的鐵三角,後來林鄭月娥代替媽打,民政局從此多事。
以前我們商量好,我建議,他們拍板;後來新老闆不是這樣,你唔好講咁多,比三個選擇佢揀,可能三個佢都唔鍾意,要第四個。老闆永遠是老闆,改咪改囉,公務員一定有紀律,可是她不同意我們以前的做法。
例如搞柴灣青年中心,我們知道好難自負盈虧,決定投標出去,民政局包底。她從財經事務局出來,不同意:「有乜理由咁做?」死都要出面的人做,我告訴她,青年中心蝕梗,無人肯包底,她不聽:「你地做乜咁樣決定?」
何志平沒說半句?
係人都知林鄭乜位都做過,邊樣唔熟?你同佢拗,邊夠佢拗?三十年前的例子她都舉到出來:「喂,邊次可以咁做?你話我聽!」連我都唔夠佢拗,即是其他同事都唔夠佢拗,何志平點同佢拗?
做公務員,同老闆夾是好彩,同老闆唔夾則是人生,公務員永遠是老闆話事,你要適應,而不是揀老闆。林鄭來了數月,我便走了,她寫過我一次report,比起以前娟姐、何志平,當然寫得無咁好,但可能她寫所有人都係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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