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4月 11, 2011

旋律還是歌詞?

24/7/2007 陳頌紅
【信報】李宗盛有一首《生命中的精靈》,歌詞是這樣的:「關於愛情的路,我們都曾經走過;關於愛情的歌,我們已聽得太多;關於我們的事,他們統統猜 錯;關於心中的話,只對你一個人說。」有些歌曲,還未聽到旋律,只拿著歌詞看,便已經感動。但若說一首流行曲中,文字比音樂重要,那為什麼當我們聽一些歌曲,像韓國電影《我的野蠻女友》主題曲《I believe》,明明聽不懂歌詞,卻會不自覺地流淚?

歌曲能否感動我們,首先就是感官接觸。維也納音樂評論家愛德華.漢斯利克在《論音樂美》中指出:「感覺是審美情趣的必備條件,情感的產生必先以和感 覺的關係為前提。不過,情緒轉變是根據我們多變的音樂經驗和印象……樂曲誕生於作曲家的想像力,訴諸於聽眾的想像力。」他認為音樂並不能表現很抽象的概 念,例如愛情。沒有標題,沒有歌詞的音樂,只能表達感覺,而不是情感,「音樂能對事物的外在現象進行模仿,但不能描繪其內在的某種特別情感」。

舉一個例子,如果鄧麗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本來沒有歌詞,單憑旋律,我們不會聽得出「原來作曲家想表達月亮代表我的心」。大抵我們只能說:「這旋 律很優美。」然後發揮各人不同的想像力,為這旋律想像一個獨有意境,可以是一對戀人在海邊跳舞,可以是餐廳內的燭光晚餐,也可以是星空下的傾情。

反過來,一些我們耳熟能詳的音樂,如果配上不同的歌詞,感覺又會大相逕庭。麥兜卡通很喜歡借用古典音樂,然後譜上歌詞,例如把莫扎特的《土耳其進行曲》改寫成《仲有最靚既豬腩肉》。聽到加了歌詞的版本,我們腦海中很快便會出現一隻經常闖禍的小豬,而不會是莫扎特寫此曲的背景到底是想送贈沒法相戀的宮廷教堂歌手之女兒,還是想安慰病床上的母親。

若以繪畫來比喻流行曲中旋律與歌詞的關係,那麼,歌詞是線條,能明確道出主題,音樂是色彩,可以豐富當中的情感,缺一不可,配搭得不好亦不可。試想像,把林夕的《春光乍洩》歌詞放入顏福偉的《愛多八十年》,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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