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畢明《濫到爛》有些意見,但近日不在狀態,這篇可權充代言。
濫拍基因 15/4/2009 葉慧嘉
【am730】
老友瑪姬最近與我研究,何解一起上小學的時候,連一張合照也沒有?這個問題我想了好久,嗯,答案有三個:甲、雙方父母沒有意識替我們合照。乙、我們沒有相機。丙、我們只知道活在當下。一說起,大家都覺得十分遺憾,不過在課堂裡我們害怕Miss
Lam瞪大眼和在操場上玩踩腳的事,都記得很立體。這使我在思考,如果當時已有「濫拍」這回事,回憶會否變得更美好更真實?創作人畢明就提到現代人都太濫,食飯行街旅行無不見濫人濫拍,每一味(食送)先過機後過胃;山明水秀過鏡頭才入眼球。推動我濫拍的原因十分簡單,要分享,怕失去,所以拍拍拍拍,但畢明提到的數碼化方便發達,並不是助長我濫拍的元兇,是我體內的濫拍基因一直作怪。
當擁有第一
部菲林相機開始,我的拍攝手法佔七成也是無謂的,即是現代所謂的snapshot,如果對象正襟危坐,面露四萬,要求我要用閃光燈,即是不容許丁點鬆郁濛啦!我都會暗呼無癮,所以我特別喜歡偷拍朋友,行行企企,側面背面,吃喝玩樂,趁他們未準備好望鏡頭前就按下快門。正襟危坐是正餐,歪歪斜斜是甜品,它潤澤了人生的不足,所以無謂的風景和死物都是我喜好的對象。或許,當時最適合我的應該是寶麗來,親戚朋友就不會鬧我了,應該還覺得我型。
影完相急急去沖曬,一筒菲林售價二十多元,加上沖曬費用,每次消費盛惠四至五十元,對於一個中學生是高消費。我樂此不疲地享受著這個過程,最重要一個步驟就是叫師傅「全出」,我認為是不是一張相,生殺大權在我手,不由得你這個師傅去決定。當然,如果師傅忘記了「全出」,卻給我在底片裡發現一格我認為是相的相,我也是蠻興奮的,馬上用蠟筆圈它出來,寫上「3R X 1」,再跑到沖曬店去。
濫拍,使
人感到唾手可得,十分快樂,但濫拍曾經使我傷心欲絕。話說當時首次人在悉尼,周遭都很新鮮,我拿出新買的數碼相機,設到相片合併功能,花了很多心機將不同景物二合一三合一。拍到最後一天,滿載而歸的相機不翼而飛(回想起真的很笨,想死)。我推卻了之後的節目,獨自躲在酒店,一想到濫拍照被賊人delete
了,我哭到死去活來,沒有人可以明白。幸運是,另一部相機安然無恙,不過裡面的相片要用來交差,是正正經經的,我惟有靠它們與人分享。
至於我和瑪姬的事,對不起,我拿不出證據來,不能和你們分享了。
作者簡介
當記者,性格挑剔。(家貓於一隅,惡死又溫柔)。
電郵:snowtalki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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