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0月 28, 2009

港人明年可赴日開展工作假期計劃

明年可以去日本開展工作假期計劃,但日本太近,首選仍是愛爾蘭。
依然過著無了期等信的日子,要是收到信,幾乎不用考慮離開香港。

赴日工作假期明年生效 28/10/2009
【蘋果】香港與日本昨正式簽署協議,由明年元旦日起,本港18至30歲的市民可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申請工作假期簽證,到日本一年,每年名額250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與日本駐香港總領事(大使)佐藤重和簽署工作假期計劃協議,計劃由明年1月1日起生效,每年名額250個。參加的青年可在日本逗留最多12個月,其間可在當地工作賺取旅費。
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並通常居住在香港,年齡介乎18至30歲的港人,都可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申請工作假期簽證,申請 人必須持有回程機票或足以購買回程機票的款項,並最少有20萬日圓(約17,000港元)存款的經濟證明,確保有足夠能力負擔逗留日本初期的費用。申請人 不可攜同親屬前往日本,同時須自行購買醫療保險。
市民可由本年12月起,瀏覽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的網址http://www.hk.emb-japan.go.jp,了解詳情。

日本工作假期 倡備8萬旅費 28/10/2009
【明報】香港與日本的雙邊工作假期計劃正式簽署文件,兩地每年各提供250個名額,供18至30歲的青年在對方地區逗留一年,申請人需出示不少於 20萬日圓(約1.68萬港元)經濟證明,日本領事坦言20萬日圓可支持個多月的生活費,呼籲有意赴日的年輕人準備逾百萬日圓(逾8.4萬港元),以防找 不到工作幫補旅費。

逗留一年 可工作或讀短課程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與日本駐香港總領事(大使)佐藤重和昨日正式簽署計劃文件,計劃於明年1月1日實施,申請人在日本可工作掙取旅費,但不能受僱於同一僱主超過3個月,申請人亦可在當地報讀短期課程。
張建宗表示,申請反應熱烈會考慮增加名額,他和佐藤重和均建議,有意參加計劃的青年應具備基本應用日文能力,以助在當地找工作。
日本駐港領事館領事高田真里表示,港人可選擇在日本當語文教師或在餐館工作,但前者多要求母語教師,建議有意赴日的青年人若不想工作,應準備逾百萬日圓應付生活。
本港自2001年先後與新西蘭、澳洲、愛爾蘭和德國簽署工作假期計劃文件,至今有超過9200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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