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共享上下一心 21/1/2009 施永青
【am730】金融海嘯後,傳媒的廣告收入大幅萎縮。尤其是九月之後,形勢急轉直下,不少平時盈利不俗的傳媒,亦跌進了虧損狀態;有些更待不及年終,已率先進行裁員減薪計劃。但《am730》在這段期間卻依然保持盈利,行家得悉後都有點不相信。
《am730》能有這樣的能耐,全因為我們上下一心,每個工作人員都願意主動地為機構著想,在自己的崗位上盡量多作貢獻。我們的員工之所以有這麼強的主人翁心態,是因《am730》有一套成果並享的分配制度。
在我的理念中,公司的盈利全靠工作人員在崗位上不斷為公司增值。因此,我一向把員工亦視作公司的持份者(Stakeholder),應該有權分享自己創造出來的財富。在創立初期,我已許諾《am730》的員工,會在《am730》採納我一向鼓勵的三三制分配模式。
所謂三三制,就是把公司的盈利分成三份,三分之一分給股東,以報答他們投資所冒的風險;三分之一分給工作人員,以報答他們在工作崗位上所作的增值;三分之一再投入公司,為公司的未來發展作更有利的部署。
我相信,只有在員工也能分享自己的工作成果的時候,他們才會把機構視作自己的機構,並願意在工作崗位上,主動發揮自己的創意。
現代西方的管理,常強調公司上下都應有一個shared vision(共同的願景),但我覺得,如果公司的盈利員工不能share,員工不可能與老闆share同一個願景。員工或許懂得背誦公司的願景,但心裡可能在想,慳尐啦,我才不會上當。
《am730》創辦初期,虧損非常嚴重,因此我的利潤分享計劃起不了甚麼鼓舞作用,至07年6月,我們才首次獲得盈利。當時,管理賬雖有盈利,但現金賬仍是出多入少,再者公司之前仍累積了不少虧損,究竟應補回這些虧損之後,才開始讓員工分享盈利,還是個別月份有盈利就把它分掉?實在費煞思量。
結果我們決定,以後每半年結算一次,如果有盈利,一樣可以拿出來分,但由於之前的虧損尚未補回,因此員工所分得的部分暫時不能有三分之一,而是先分六分之一。直到以前的虧損補回後,才把三分之一的利潤全部拿出來分。
這種安排得到員工的全面支持,我們在07年終與08年中已先後發過兩次花紅,08年終一樣有得分。不但正式的員工有得分,連不屬於我們正式員工的派報員(他們是發行商所聘請的),也獲派利是。
這種安排令《am730》的員工真正感受到,公司真的視他們為持份者,而他們亦逐步建立起主人翁的態度。人人都願意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力,《am730》的競爭力自然強過那些光是資本雄厚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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