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0/2013 許嫣
【明報】前陣子報章報道,一名猶太漢來港出席橋牌大賽,翌日在酒店房中猝死。
本來此類個案必須進行解剖,以確定死因。但死者家屬申請司法覆核,強調猶太禮法認為體內靈魂神聖,猶太法律規定遺體必須盡快安葬,下葬前身軀不能受褻瀆;即使解剖,也必須將所有身體部位歸還體內。最後獲得法庭批准,豁免解剖。
因風俗習慣豁免解剖
香港是個國際城市,公立醫院常接收到不同國籍的病人;因此我們病理科醫生,有時也面對來自世界各地的死者家屬,需要適應他們不同的風俗習慣。
曾接觸過菲律賓女傭在港病死的個案。本來死因毫無可疑,可是主診醫生以「死者家屬對醫院有投訴」為由,把個案轉介死因裁判庭。跟我會面的是死者的妹妹和表妹,對於醫生從來沒有向她們解釋死者病情和死因,感到非常不滿。
我向主診醫生查詢,他苦笑說:「死者住院期間,我天天都向她的親人詳述病,為什麼現在她們卻投訴我呢?」
死者親友多 醫生難逐一交代
我仔細查問家屬,搞了好半天,才發現死者最少有兩個親姊妹、三個嫂子、八個姨媽姑姐、二十個表姊妹在港工作;住院時候輪流探望,個個向病房職員自稱是親人。因此主診醫生即使說乾了嘴,仍未能跟每一個親戚交代病情。今次我接見的死者妹妹及表妹,就從來未有機會跟主診醫生談過,因而引起誤會。
最近,一個移民美國的老翁患上肺癌和肺癆,回港就醫,後來不敵病魔身亡。他在美國長大的中年女兒投訴醫院治療不力,她對我說:「我原想我父親是香港居民,可以免費使用政府醫療,才屈就送他回港醫治。誰知你們香港醫生水準低劣,我父親從未好轉,住院環境又擠又吵,護士亦不專業。現在我有點投訴,就說要驗屍,難道香港醫生差勁到連他死因都查不出來嗎?……早知如此,我就讓他留在美國醫治了。美國醫生水平高、診症快,設施先進完善,藥物和手術都是世界第一,哪像你們這般低層次?」
我沒說什麼,只是心想,這位孝女倘若一早讓阿美利堅的醫生治療這位老翁,那麼香港醫生就可以多點精神照顧其他病人,毋須花大量時間聽你埋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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