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還是變態? 4/11/2013 許嫣
【明報】1995年,英國利物浦的一所兒童醫院內,51歲的病理科主任醫生、荷蘭籍教授Dick van Velzen,被發現在過去七年內,違法收藏起近千個嬰孩或胎兒的屍體和器官。
英國名醫藏近千嬰屍器官
他當時是「嬰兒猝死症」的世界權威,辯稱自己純粹為了研究孩子死因,才擅自收起這些器官。
然而,調查人員發現,他收藏了大量不相干的身體組織和遺體,甚至把嬰兒的整個頭顱浸泡在防腐劑裏;實在難以解釋這些如何能協助他研究嬰兒猝死症。
他馬上被醫院勒令暫停所有研究。在事件曝光公眾之前,他悄悄離開英國,並帶走了大量醫療報告及紀錄,到加拿大某醫院應徵病理科醫生的工作。
可是紙包不住火。1996年,一名母親為了調查自己女兒接受心臟手術後死亡的真相,要求院方提供女兒的詳盡病歷紀錄,無意中發覺病理科醫生在解剖時保留了女
嬰心臟。母親大驚,展開一連串的投訴,並辭去了工作,用所有精神和時間成立了志願小組,要求政府徹查死嬰遺體遭解剖後,器官會被如何處理。
終於在1999年,一個兒童心臟行動小組正式成立,深入調查國家醫療機構,結果揭發了Dick van Velzen違反專業道德的行為。
翌年,一個工人在Dick van Velzen加拿大的倉庫當中,發現大量的器官組織被裝進膠袋裏,經鑑定後確實屬於一名八歲女孩死者。明顯是Dick van Velzen到了加國工作後,重施故技。
加拿大政府控告他不正當地收藏屍體器官組織,被判罰款;英國醫務委員會則永久取消了他的行醫資格。
立例限制使用遺體器官
雖
然他最終沒有被刑事檢控,但此事卻對英國醫學界影響深遠。2004年,英國通過了「人體組織法案」(Human Tissue Act
2004),詳細地限制遺體器官的提取、收藏、使用及展覽,也嚴格禁止活人器官的買賣,以及未經准許的DNA檢查等等。法案保障了人民的身體權益,同時卻
影響了醫學研究發展的自由度。
至於Dick van Velzen,究竟他是一個為了研究疾病而不遺餘力的天才學者,還是對兒童屍體有變態癖好的精神病人?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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