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24, 2011

守紀律的自由

23/2/2011 關麗珊
【太陽】送本記事簿給姨甥,要他記錄零用錢的收支銀碼,以及讀過的課外書書名。
他問點解要這樣做,我說村上春樹每天凌晨四時起床,開始寫作,日日如是,寫了三十年。
姨甥問他幹嗎要那樣辛苦,我說他並不辛苦,他的版稅多到不得了。我想他繼續寫作的原因是喜歡寫,或有使命感,非如此不可。
自我要求的紀律是自由的,村上春樹像行星一樣,依照自己設定的軌道運行,數十年如一日,可見是適合他的生活方式。別人看來艱苦,想他樂在其中。
我總想早起讀書寫稿,卻捨不得離開溫暖的被窩。為此參加三星期的早上訓練班,要自己適應五時起床,最終可以從不遲到,但晚上九時許要睡覺,仍覺時間不夠用。
跟姨甥說起教寫作班的事,小姨甥搭腔問我為甚麼要做兩種工作。我說我的工作量不算多,已經盡量減少。有時學校老師主動邀請,時間許可才做,我希望教過的學生都能學好,培育新一代讀者都很重要。
跟姨甥說沒有人要求他們考第一,惟要上課聽書,做好功課,認真考試。這個世界有許多紀律要我們遵守,例如校規,做足會比犯規容易過日子的。
最自由的紀律是自己的紀律,我並非教訓別人,只是教訓自己,明天起真的要清晨五時起床,由早起開始吧!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