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25, 2011

不相往來

25/2/2011 關麗珊
【太陽】天各一方的戀情容易分手,因為"Out of Sight, Out of Mind",看不見就記不住。相對來說,我們厭惡某些人,或因必須面對,陌生人做同樣的事,我們別過臉不看就是,不會去到厭惡程度。

有些好好先生回家虐待妻兒,或好好太太欺凌家人,與其簡化為雙臉人,不如明白專挑家人欺負的人是明知家人愛他們。

聽過許多的是賭錢遺禍全家的真人真事,萬一家人嗜賭,要讓對方知道全家會離棄賭徒的。代還賭債等同抱薪(柴)救火,薪不盡、火不絕,給賭徒愈多錢,只會令對方愈深陷。

甲想賭錢發達,全家代還賭債,曾跟甲的家人說不智。對方說債主知道他們的住址和上班地點,不還不成,我說警方不能幫忙的話,應全家搬走,並且轉工,事實證明這是唯一可行的。

乙原是上進青年,跟同事入賭場後不能自拔,家人要賣樓代還賭債,並負債纍纍。乙借遍親友,大部分人不借,或借小數目。

乙跟甲不同,乙沒有推卸責任,決心戒賭,求家人原諒,至今跟家人同住。乙後悔嗜賭累全家,為了攤還乙的賭債,就算全家收入不低,仍要過綜援家庭水平生活。

我明白面對有問題家人的感受,如果環境不許可,未能搬走的話,就算在同一屋簷下生活,仍可不聞不問,避免心生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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