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月 27, 2012

食物與文化

有餓意、沒胃口 9/3/2012

【明報】中央空調的客觀事實是:即使多麼不願意,大家也被逼用呼吸道「相濡以沫」。加上天氣變幻無常,病菌肆虐,「相吸以氣」的結果是,同事之間病倒的幾乎有三分一之多。病倒也罷,但工作還須繼續。原本大地回春,奼紫嫣紅開遍,最宜遊園賞花,偏偏這是行內稱為「死亡三月」的工作高峰期,於是也只能歎句良辰美景奈何天。如此生活節奏,就算沒有李清照的相思之苦,這乍暖還寒時候,也是夜夜無眠、最難將息。於是,即使年輕同事,也飽受心煩、口乾、多汗、有餓意、沒胃口之苦。稀飯稀粥等等清淡食物,大派用場。

應該吃什麼

如果純粹從生理角度去看,肚餓自然想進食,這是人類本能求生的反射動作。按道理不會沒胃口。然而人類吃喝行為,往往不只為填飽肚腹,更有另一層意義,比如說,要吃得「有益」、吃得「合時」;繼而吃得「有品味」、甚至吃得「有道理」。所以,肚餓的確必須吃,但吃什麼就與當時身體狀況和身處環境有關,這才會衍生超越飽餓的「胃口」概念,並以同樣的邏輯為食物分類。這種分類方法,有時更超越物理與化學等科學基礎。如此,在華人文化裏面,鴨、鵝、牛、花生等等沒有毒素的東西,卻被定性為「毒」,身上如有傷口,就不宜進食;即使冷藏很久,而且表面乾爽的菠蘿、芒果、香蕉也算「濕熱」,體寒的人可以吃,體熱的人要戒吃;熱燙燙的白菜、煎炸完的豆腐、剛蒸熟的螃蟹,就算熱的燙嘴,也屬寒涼,
陰虛咳嗽的人就不宜進食了。

謝勒菲的食物分類法
學者謝勒菲(D.B. Jelliffe)曾經在60年代後期提出,在每一個獨立的文化體系當中,都大概可以將食物分成五類。第一類是文化食物(cultural superfoods),就是可以一語中的地代表這個文化身份的主食糧,例如華人吃米和麵;南美洲人吃粟米。第二類是地位食物(prestige foods),是只有富人吃得起,或者一般人要在特別日子才吃的食物,例如燕窩、鮑魚。第三類是保健食物(Body-image foods),是為補身而吃,像華人常用的藥材。第四類是特效食物(sympathetic magic foods),為提供特殊生理需要的食物,像「以形補形」:豬肝補血、核桃補腦、雞子補腎等等就屬於這類。第五類病理食物(physiologic group foods)是為針對身體的情況而進食的,例如產後要吃薑醋雞酒,手術後要喝生魚湯等等。謝氏的分類法當然有其缺漏,很多食物常擁有幾種功能,不只屬單一類別。但這分類法畢竟也提供了一個可供研究的理論框架,如果能與華人的食療藥膳概念並排比較,應該會有更多的啟發。這就可能須要中醫師、化學家、人類學家、社會學家共同參與研究了。

馮一沖博士(曾任職政務官、西廚,後獲社會學博士,現任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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