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5月 16, 2007

烈血追單(下)

上文結尾提到,有空檔的時候快些去寫單,無論之後發生了甚麼事,最少保障自己應得的收入。
這一句實在可圈可點。洗完頭去寫單,證明自己出過勞力,不是最正常不過的事嗎?實際情況可不是這麼簡單。
如果客人只是洗頭吹髮,不用剪,自是簡單不過。
但在這裡剪頭髮,未必一定是完整地洗一次頭才出去剪,而是多數先下一次洗頭水,洗一洗便出來剪頭髮,剪完再洗(原因容後再談)。
A君先洗一次,之後因為要洗別的客人,所以無法繼續洗剛才的客人,師傅叫B君去洗,那麼誰人應該得到這一張單?
答案是B君。因為A君未能繼續跟進這個客人,所以由這客人而起的各種職務諸如回應他的要求、洗頭、清理場地由B君接替,B君取得碼子也是理所當然。
假若情況再複雜一點,A君替客人染髮,但未能替他洗頭,B君去洗了,怎麼辦?
A君無法去完成整個流程,但他的而且確替人染髮,B君只負責洗頭,那麼洗頭歸洗頭,染髮還染髮,每人各取一份,最公平。
只要通知師傅,A君也可以將他的一份讓給B君。
有些客人不需要洗頭,那麼助理要跟進直到客人離開為止才能得到碼子。
再舉一例:客人在剪頭髮之先講明他不需洗頭,你一直在旁邊待命,偏偏在師傅建議他去洗頭時,你由於一些原因不能替他洗,結果別人洗了,他的工錢就由別人去拿,你呆站所花的時間、腳骨力就白費了。
是,這個世界就是這麼不公平,有時耗了時間在未有結果的事情上,卻為他人作嫁衣裳。
為了保障自己,有時在工作剛剛開始的時候去寫單,證明現在有人跟進,在大部分情況下不會有其他人掠奪你的工作。
在微薄的薪金底下,多賺一分就是一分,碼子就是銀紙,怎能不壯懷激烈去追?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