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月 26, 2009

招聘詐騙調查顧問2009

一直沒有機會問,現在終於知道顧問是做甚麼工作了。


職位編號: 16947
部門:社會福利署
組別、單位:
職位名稱:兼職非公務員合約詐騙調查顧問
薪酬:時薪170元
入職條件:應 徵者應符合下述條件:(a)香港中學會考5科及格,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1];(b)具備中、英文書寫能 力,並能以中、英文溝通;(c)能獨立執行戶外工作;(d)在執法部門(例如香港警務處、廉政公署、香港海關、入境事務處)擔任刑事調查工作最少5年;以 及(e)曾擔任督察級職位者為佳。 [註1 :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註:(a)兼職工作;(b)工作時間一般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之間,而每星期工作少於18小時;(c)或須進行户外工作及在一般辦公時間外不定時工作;(d)要處理複雜的個案;以及(e)懂得操作微軟應用程式。
職責: 應 徵者須執行以下職務:(a)提出建議,協助詐騙案調查隊順利執行詐騙案的調查工作,以及提高調查工作的效率;(b)帶領初級調查人員執行職務,並培訓他們 的調查技巧;(c)密切監察他們的個案量,確保他們達到服務量目標;(d)介紹及分享適用的調查技巧,以維持高質素的調查工作;(e)協助詐騙案調查隊主 管執行其他調查職務;以及(f)就個案管理事宜向詐騙案調查隊主管提出建議。
聘用條款: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期一年。員工在合約期滿後是否獲得繼續聘用,須視乎當時的服務需要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作決定。
福利:
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7樓754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查詢電話:2574 4395
截止申請日期:
(日/月/年)
09/02/2009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明報(2009年1月23日)及南華早報(2009年1月23日及1月30日)
附註:(a)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 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b) 除另有指明外,獲聘的應徵者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c)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d)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e)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 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申 請表格 [G.F. 340 (3/2008修訂版)]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有關招聘部門的上述查詢地址。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 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每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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