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4, 2009

林創成的最後一篇副刊文章

原來我可以登入慧科電子剪報,近日像發掘出土文物般搜索舊文。
家裡太多雜物,唯有用慧科找林創成在副刊的最後一篇文章。
從《東方.非常成見》一直看到《太陽.非常創見》,後來實在忙得透不過氣,錯過從副刊專欄變成時評專欄的交接點,這天終於解開疑團。
看完真想哭。
將機鋒狠狠劈掉,現在的時評索然無味。

跟戀人分手 12/3/2002 林創成 
【太陽】不要懷念我,最好忘得掉。
這是最後一篇非常創見,明天起,沒有了。感覺,像跟戀人分手。這是一封分手信。
我們談談情,說說笑,多久了?一起走過的日子,三年,假若記得的話,你會這麼說;不記得的話,我會說,天沒那麼長,地沒那麼久。
在 《太陽報》寫非常創見恰恰三年,很快樂,也很痛苦,當然,戀愛一樣。跟一個人拍拖三年,完全沒有痛苦感覺的話,不算戀愛。他嘔氣,不覆我的電話;我懷疑自 己根本不愛他;每天跟他重複著千篇一律的日程,上午九時三十分床頭打交,下午六時二十分,床尾和;他懷疑我愛上了另一個人;最痛苦的是,我真的好像愛上了 另一個人。
痛苦以外,就是快樂。甚至,痛苦本身也是快樂。
寫專欄有個好處,合法多角戀愛,奉旨濫交。這天,戀人甲發電郵說,你寫的這篇好抵死;那天,戀人乙發晦氣說,總不信你真的靚仔;另一天,戀人丙質疑你的觀點;又一天,戀人丁查詢,誰是經常博見報的茂里一號;再一天,戀人戊嗲聲嗲氣要求,幫我寫寫這題目吧……
只可惜,一眾戀人之中,從來沒有人發出上床邀請卡。
最痛苦的時候,莫過於自以為嘔心瀝血寫了一篇曠世傑作,誰知竟然得不到任何回應,像對著隔音板大叫,連回音也不反彈一下。
戀愛到了一個階段,不是結婚,就是分手。既然我們結不了婚,也不可能跟如此多人串謀犯重婚罪,那麼,分手吧。
請放心,不會為情自殺,明天起,找新戀人。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