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月 08, 2010

日本工作假期申請詳情

本月13日起申請 須按出生月份遞表
港人遊日打工禁做夜店
 8/1/2010
【蘋果】不少港人鍾情東洋文化,日本政府本月13日起推出工作假期計劃,接受持有2.2萬元存款經濟證明的年輕港人,申請到日本流浪一年,一邊體驗 異地生活,一邊打工賺外快,每年名額250個。雖然在當地找工並不容易,但日本當局預計報名會很踴躍,為免申請人逼爆領事館,不同月份出生的人士,須按指 定日期提出申請。 記者:盧文烈

計劃分兩期接受18至30歲的年輕人申請,第一期須於本月13日至22日提交申請;第二期則須於5月4日至13日遞交表格。申請人親身前往領事館遞交申請書,並交代參加計劃原因。
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總務部長高田真里表示,計劃自去年 10月公佈以來,每日接獲十多個查詢,為免同時有大批人湧往領事館,館方已按申請人的出生月份,訂出申請日期,例如1至3月出生的人士須於本月13及14 日提出申請;4至6月出生者,須於15及18日交表;7至9月出生者,於19及20日交表;10至12月出生者,於21及22日提出申請。當局不會因申請 人不懂日語即加以拒絕,但若申請人數過多,不排除日語能力會成為考慮因素之一。
申請人必須持有2.2萬元存款的經濟證明,但若能提交回程機票,則只須出示1.6萬元存款證明,確保有足夠能力負擔逗留日本初期生活費。此外,申請人須購買足夠一年的海外旅遊保險。

開支每月最少四千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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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功申請者最長在日本逗留一年,其間可在當地工作賺取外快及修讀短期課程,當局嚴禁參加者在酒吧、夜總會等風月場所工作,若違反規定,可能會被遣返。高田真 里說,日本現時經濟不景,難以保證港人可在日本找到工作。由於港人英語能力不及歐美人士,普通話也遜於內地及台灣青年,故未必找到語文導師的工作,但根據 日本工作假期協會(網址:http://www.jawhm.or.jp/eng/)的資料,不少海外年輕人都成功在旅館找到工作,港人可以借鏡。
曾在日本生活過半年的Chris表示,華人在日本搵工遠較外國人難,「多數只係搵到搬搬抬抬嘅工作」。東京每月住宿開支最少4,000餘港元,若只有萬多元生活費預算,最多捱到3、4個月。

日本工作假期計劃申請小資料
對象:18歲至30歲香港居民
申請日期:分兩期。第一期1月13至22日;第二期5月4至13日
名額:每期125個
申請方法:申請人親身前往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申請(交易廣場第1座46樓)
基本條件:
•須證明持有2.2萬港元款項,以便購買回程機票及逗留初期生活費
•須購買足夠的海外旅行保險
•不可在酒吧及夜總會等風月場所工作
結果公佈:第一期2月23日;第二期6月15日
查詢網址:
http://www.hk.emb-japan.go.jp/chi/working_holiday.html#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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